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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企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员工退休后生活水平,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自愿建立的一种企业养老金计划,是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年金作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是职工退休后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提高以及我国人口老龄化危机现象的加剧,基本养老保险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同时也加重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因此,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为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从而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企业年金的迅速发展成为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激励手段。不过我国现有关于企业年金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包括缴费设计、既得受益权进度表、支付方式等都主要由企业自行制定,企业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对人力资源流动性产生干扰,影响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为此,本文试图从人力资源流动角度,探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建设。希望通过理论的论述,为促进企业年金的发展提供建议。
本文从理论入手,首先阐述了企业年金基本内涵与特征、相关的理论基础包括人力折旧理论、人力资本的概念、人力资本投资理论、激励理论,以此寻找企业年金与人力资源流动性的契合点,然后对国内外企业年金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文献综述。接着本文着重分析了企业年金在我国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企业年金同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并分别从企业角度、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角度、既得受益权进度表设置的角度分析了企业年金与人力资源流动性的关系,强调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不是禁锢人才、阻碍人力资本合理流动的手段,而应该真正发挥其激励作用,从而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实现更长远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
本文的核心观点是,站在人力资源流动性的角度,认为应合理建设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以更好地发挥企业年金的激励作用。围绕该观点,论文对企业年金制度多个方面的设计提出了建议。第一,从缴费方式设计看,建议企业在设计缴费方式的时候充分考虑员工的工龄、贡献、服务年限、能力、业绩等,同时还要考虑中人和低收入员工的利益,除此之外对缴费上限的设计也提出了相关建议;第二,基于两种既得受益权进度表模式的比较,阐述了企业权益归属期的设计。认为应综合考虑企业人力资源政策和劳动力市场上人才的合理配置,能使两者平衡的既得受益权进度表是较为科学合理的;第三,从企业年金账户携带性的设计上看,建议从完善相关立法入手,为企业年金账户的可转移性寻求一种法律保障,并分别对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信息管理系统在全国建立的可行性以及投资收益部分随同转移的可行性上进行了探讨;第四,从投资组合管理、投资工具的选择、员工自由进行投资转换以及投资监管的角度针对我国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了建议;第五,强调了政府在调控劳动力市场以及规范整个企业年金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建议完善政府对企业年金的宏观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