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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的贷款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对融资的需求日益旺盛,其中银行贷款是企业最主要的债务资本筹集方式。企业和银行贷款契约的签订建立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之上,银行依赖收集的企业信息做出贷款决策,企业稳健的会计信息通过传导机制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受到银行的重视,并在某种意义上减小债权人银行利益被损害的可能。本文试图从会计稳健性的角度出发,考察会计稳健性与贷款契约之间的关系,并选择了贷款金额、贷款利率两个维度衡量贷款契约。基于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国内学者从制度环境因素如政府管理水平、法律保护、金融服务等对贷款契约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并得出了制度环境的差异确实会影响契约的签订,但是将政府干预、会计稳健性与借款契约三者联系起来的研究还尚浅。本文将政府干预、会计稳健性与贷款契约三者联系起来探讨稳健性程度对贷款金额、贷款利率的影响。本文将首先对会计稳健性的四个方面进行全面回顾,再着重梳理会计稳健性与债务契约的相关研究,特别是对非公开债务融资活动的影响,紧接着探讨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与企业签订贷款契约时的决策行为,以及稳健的会计信息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和意义,最后考虑在制度环境因素政府干预的影响下,二者关系发生的变化。在信号传递理论、契约理论和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提出了研究假设,选取的观测对象是2010年至2014年5年间中国上市公司披露的每笔银行贷款,通过专业的数据分析软件对建立的模型处理和分析以检验会计稳健性与贷款契约二者之间的关系,最后纳入政府干预因素进行探讨。得出了以下结论:(1)企业的会计稳健性程度与贷款金额正相关,与贷款利率负相关。(2)政府干预程度越强,贷款金额越大。(3)在政府干预弱的地区,会计稳健性与贷款金额的正相关关系有所增强。本文的研究成果在中国独特的经济环境下,为政府管理和银行资源配置以及企业融资行为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