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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作为国家刑罚的执行机构,监狱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因此,如何改造罪犯使其成为社会守法公民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我国《监狱法》第61条明确规定:教育改造罪犯要实行“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办法”。监狱社会帮教是监狱利用监狱以外的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辅助教育工作。通过社会教育资源的整合,可以实现教育改造的个别化、社会化和科学化,是教育改造罪犯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改造罪犯的主要载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这就意味着,在新形势下,监狱工作要和社会治理体系相互交融,创新融入“社会化”“新公共管理”等理念,不断完善社会帮教体系,推动监狱社会帮教的全面发展。本文基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结合文献研究和个案研究等形式,对监狱社会帮教理论进行了深入诠释,详细论述了社会帮教的内涵、特征和理论基础。本文对广东省高明监狱社会帮教个案进行了深入剖析,概述了高明监狱的基本情况和社会帮教的主体、方式方法以及有益经验。作为监狱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狱社会帮教能有效地实现对服刑人员的教育和改造,又能降低监狱刑罚执行成本。在述评国外监狱的帮教模式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社会帮教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了几项政策建议。如,强化监狱工作法律法规,规范社会帮教工作制度;转变监狱职能,实现管理主体多元化;健全社会支持系统,提升社会支持质量等。进一步完善健全社会支持系统对提高监狱社会帮教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监狱社会支持系统是协调社会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为罪犯再社会化过程提供支持而构建的良性互动网络,监狱社会支持系统在最大限度避免罪犯“监狱人格”烙印的同时,能更高效的发挥监狱职能和实现监狱价值,有效预防犯罪发生,为营造平安社会、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