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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于上世纪70年代发源于美国,90年代开始迅速向全球扩展,并与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一起成为现代三大主流融资工具。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资产证券化在香港、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和地区迅速发展,我国在这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以上市公司为代表的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一直是困扰众多企业的“症结”,数额巨大的应收账款不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而且降低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应收账款证券化作为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在欧美地区已经十分发达,尽管目前我国在应收账款证券化上的实践较其他资产证券化成功、完备,但仅限于个案实践,而且其中的某些案例还不完全具备资产证券化的特点,不具有示范效应。并且,国内学术界关于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大多集中于信贷资产、住房抵押贷款和基础设施收费项目上,而对于应收账款证券化的研究较少。因此,笔者选择以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作为研究对象,结合我国当前环境,并合理借鉴国外模式,探讨我国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旨在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方面进行一点有益的尝试。本文主要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旨在通过对国外应收账款证券化的实践经验及制度环境的比较和一般证券化资产与应收账款的比较,运用资产证券化理论,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为我国应收账款证券化的发展探索可行模式。这种模式要求提供一种新的融资工具,它应能给交易双方带来好处;是与现行的制度和环境冲突最小或最有条件突破现有制度和环境约束的交易形式,并能为应收账款证券化在我国的进一步开展提供示范效应和经验。为了使研究对象更有针对性,本文将应收账款界定为企业的国内贸易应收账款,首先从应收账款属性、企业内部动力、外部投资者需求和政策技术环境四个角度分析了应收账款参与证券化交易的可行性;其次比较美、日两国在应收账款证券化的具体实施模式,得出对中国实施应收账款证券化的借鉴之处,并从整体轮廓上提出中国模式的初步设想;再次,结合我国现有国情,以设计原则为指导,运用比较分析、数学推理、博弈等方法,从应收账款选择、特殊目的机构形态、交易结构设计、信用增级方式和证券化产品设计五个方面讨论了中国实施应收账款证券化的模式,并提出两种示范模式;最后,针对信用建设、法制完善、会计税务和中介培育四个方面指出现存的问题和改善的路径,以使应收账款证券化在我国更加有效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