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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资金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现代公司财务管理研究营运资金管理,多是研究营运资金绩效,营运资金策略,以及营运资金影响因素。但是少有文献直接研究股权制衡对营运资金占用的影响。本文试图从关联交易的角度,结合“表决回避”的制度背景,揭示两者的关系。
我国公司法(1999)中仅在公司担保问题上规定了相应的表决权回避制度,因而导致了控股股东滥用多数决原则,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在上市公司中表现尤甚。为了弥补这一不足,沪深交易所在2002年出台的《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交易设置了“表决回避制度”,即“关联方以及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由于制度要求当事第一大股东的董事不参与表决,因此该制度赋予了非第一大股东的其他股东监督大股东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一条直接途径。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普遍存在的关联交易一直是学术研究关注的问题。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经营性关联交易对现金周期是否产生影响,表决回避制度前后对于关联方交易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由于该制度而产生的股权制衡是否对营运资金的周转效率产生影响。本文将基于制造业上市公司对这些问题做出讨论。
本文主要基于制造业对股权制衡与营运资金占用的相关关系进行实证分析,首先介绍股权制衡与营运资金占用研究的现状与意义,进而提出本文的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通过理论分析与假设,推导出本文的两个基本假设,即假设1: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经营性关联应收账款与营运资金周转天数正相关;假设2:股权制衡有助于提高营运资金的周转效率。
本文在研究方法、研究视角、研究数据以及研究分类上都有所突破。在研究方法上,将2002年“表决回避制度”出台前后,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统计比较,并对两者的相关关系做出了系统的回归分析;在研究视角上,本文主要采用实证研究方法,以制造业上市公司的CCC为因变量,试图发现2002年“表决回避制度”出台后,加入实质第二大股东哑变量,是否使得股权制衡对营运资金周转效率的影响更显著;在研究数据上,手工收集了一致行动人以及实质第二大股东的相关数据;在研究分类上,详细分析了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经营性关联应收账款与营运资金周转天数正相关的关系,同时得出股权制衡有助于提高盈余资金的周转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