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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和发展社区矫正制度是目前国内外司法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快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已经成为共识。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我国开始了社区矫正实践的尝试。2011年5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制度正式纳入刑法典,2012年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执行机构进行了规定。2016年12月1日《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此举对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意义重大,表明我国的社区矫正正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目标迈进。在社区矫正制度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即将被纳入我国法律体系的同时,其自身在发展支撑、机制设置、机构安排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社区矫正的理念与我国传统重刑观念相冲突、法律体系不健全、权能配置不科学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功能的发挥。本文将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研讨,究其根源,为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提供新的思路。本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绪论部分,从刑罚理念的变更提出了社区矫正制度的由来,监禁刑罚自身的缺点凸显了研究社区矫正制度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通过研究期刊、著作,对当前关于社区矫正有关理论基础进行回顾、归纳和总结,分别对涉及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理论研究。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讨论。第二部分,对区矫正制度制度进行了概述,从学术界和实践中对“社区矫正”概念进行了分析,论述了社区矫正制度发展的理论基础,对社区矫正制度存在价值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通过介绍凤凰县在社区矫正实践中的工作措施和工作特点,阐明了社区矫正制度付诸实践的现实状况,归纳出基层在推行社区矫正制度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并分析出现该问题的原因。最后一章,本文探讨了新时代下社区矫正制度发展的新路径,提出了改变思想观念、完善法律体系以及改进机构设置等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