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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沙功能区域体制的建立,形成了“一级政府、三级管理”为特征的“功能区域(新镇)—社区—居(村)委”的管理体制,从一开始就立足于探索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设计实施了新的社区管理模式,社区管理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以政府为核心,让民政部门唱主角。彻底打破原先由街道行政区所划分的社区界限,这是川沙功能区域社区体制的一大创新,与传统的行政化街道有本质的区别。街道体制下,社区与街道行政区高度粘合,社区成为政府的附属,社区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川沙模式下,社区自治组织的前移和政府的退居幕后,增强了社区的自主和自治能力,社区成为在更广泛意义上的利用和组织社区内所有力量来解决社区发展的民间社会。川沙的模式中,社区委员会作为协商自治组织,是实现国家与社会相互合作、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有机统一的公共平台,承担了区域内的管理和协调职责,提高了公众有序参与,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协商共治平台的基本建立。但是,由于“区镇合一”,川沙功能区域既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许多行政权限职能界限不清,各委办局与功能区的衔接和沟通上又有许多不顺畅,体制运行过程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积极思考中,也是川沙人急切期盼中的问题。本文以川沙功能区域为实例,就功能区(经济区)、镇(行政区)、社区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何进一步理顺及未来的体制趋向作了理论上的分析和推测。研究功能区域体制,能进一步了解浦东在深化社区建设改革管理、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方面的亮点,也能为川沙功能区域的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提供政策设计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