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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作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对它的研究与探讨,于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制、保障老年经济安全、促进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现实意义。本文在研究方法上主要运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相联,把国际经验与中国现实作对比分析,同时注重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的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结合、宏观角度与微观角度的结合、理论探讨与对策研究的结合,对企业年金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多方位、多视角的研究与分析。全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分析了我国企业年金的功能,并对我国企业年金各相关主体发展企业年金的动因及其价值取向进行了分析;第二章从微观上探讨了企业年金参与主体如何选择计划类型来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并据此提出我国选择计划类型的政策建议;第三章提出了一种新型的、整合DB计划和DC计划特点的企业年金计划的设计思路;第四章对国际上流行的企业年金运营模式从基金财务机制、雇员年金权益的性质及法律渊源等方面进行了归纳与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在构建企业年金运营模式时所应遵循的原则和模式取向;第五章在总结归纳国际上企业年金基金监管的实践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之上,结合对我国前期所发生的上海社保案的分析,认为我国现有的年金基金监管模式需要进行变革,变革的取向是以风险导向型监管理论为指导来重构我国年金基金监管框架,并对具体的框架构建展开了探讨。本文研究的新颖之处在于:其一,系统地提出了我国企业年金需求理论和动因分析,对我国企业年金的功能进行了定位;其二,运用微观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我国企业年金计划模式的选择问题;其三,提出了一种整合型的企业年金计划的设计思路,力求吸取确定给付型计划和确定缴费型计划设计上的优点,维持计划财务上的稳健性,更好地保障计划受益人的权益;其四,首次从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机制、雇员年金权益的性质和法律渊源等方面对国际上企业年金运营模式进行了系统和完整的分析,并首次提出我国在构建企业年金运营模式时应遵循“以合理性为基础、以保障年金受益人权益为目标、鼓励多样性共存、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其五,基于上海社保案的分析,引入风险导向型企业年金监管理念,并对如何在风险导向型监管理念的指导下重构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框架加以了初步地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