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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是研究西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融资的关系,旨在揭示金融机构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在查找到的关于西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融资关系的文献中,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数目非常少,几乎是屈指可数。因此,本文对于西藏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融资关系的研究,对于相关理论至少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充实金融机构的数据材料,力图通过较充分的调研,充实相关研究第一手的数据资料;二是考察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和放贷的条件要求,有益补充和充实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理论。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两种: 1.文献查阅法。主要在研究之前,就查阅相关的书籍文献资料,以便于对该领域在理论研究上有一个整体的了解和认识。 2.实地调研法。如果在一些官方公布的资料中无法得到想要的数据,则通过学校这条途径对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直接进行访问调查。 本文通过对西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融资的概况和国内总的融资概况,以及西藏中小企业在西藏各项融资中所占的比例做了分析比较,得出:2010年以后,通过中国发布的许多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优惠政策以后,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所得到的融资额不断上升。 虽然西藏中小企业融资金额在不断增长,但是所占的比例还是太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因此还需要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的金融机构继续提高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 西藏金融机构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功与否起着关键性作用,因为在西藏,虽然自治区政府对中小企业有很多优惠政策,也就是每一个中小企业能获得的补助有300万。但是,靠补助显然不能够完全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虽然也有补息政策,但是补息政策是在中小企业自己贷到款的基础上的。因此,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息息相关。 所以本人觉得,可以做几项相关措施,来完善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融资关系。如: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本人觉得西藏银行性金融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条件下,在一定的范围内适当的下调对企业贷款的条件和要求。对于刚刚起步或者是资金链特别短缺的企业,应该给予特别的相对宽松的金融政策来帮助其缓解中小企业的危机。 西藏金融机构应该为中小企业设立专门的资金扶持业务。因为中小企业相对来说是比较弱势的群体,如果不为中小企业设立专项金融业务,那么在同等条件下贷款,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因此,应该设立专门的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业务。 完善法律法规以及继续加大与中小企业有关的政策的实施力度。西藏自治区政府应该以国家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为基点,制定一系列和西藏实情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及条例,规范中小企业经营活动和市场行为,营造有利于能够促进西藏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对于已经实施的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政策,西藏自治区相关的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