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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制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学位制度的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在步入大众化阶段以后,学位制度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状况无法适应,主要表现在高度集权的学位授予权,失衡的学位结构,过于死板的学位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美国是世界上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美国的学位制度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并为美国在稳居高等教育世界领先地位进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对中美学位制度进行深入比较和辨证分析,有利于学习其成功的经验,指导我国学位制度的改革,并最终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我国发展和社会需要的学位制度。本文从中美学位制度的发展脉络入手,详细分析了中美学位的体系、学位的授权审核和学位质量的保障方面的差异,在此基础上总结出美国学位制度的特点:学位的等级多样,类型互补;学位授权审核机制的自主性;民间机构作用显著、政府有限调控的学位质量保障机制。最后提出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中国和美国的学位制度在学位体系等级上有很大的区别,中国的学位体系分为三级:学士、硕士和博士。而美国的学位体系分为四级:副学士,学士、硕士和博士。两国的学位授予标准也有很大的差别。我国的学位授权审核机构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并设立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领导我国的各方面的学位工作。并在学位授予单位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建立了国家和学位两级学位管理组织。美国高校有完全不受政府控制的自由。美国宪法没有授予政府管理学位授予的权利。联邦教育部只负责经费的发放。随着教育的重要性日益显现,联邦教育部开始设法扩大教育权限,例如增加拨款、出台各种教育政策,但是对学位授予权没有涉及。美国并没有明确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标准,而是由社会上各种评估协会的组织对高校学位进行质量审核,这很好地监督了高校的办学质量,并保障了美国高等教育质量。各州有认证委员会对该州的高校进行评估。还有全国性的认证机构对高校进行认证。
借鉴美国学位制度的成功经验,针对我国学位制度的不足之处,笔者提出了通过改革现行的学位授权体系,建立灵活的学位授权审核机制,增强高校自主性权利,建立学位质量保障机制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