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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重要方面。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下广大农村地区的公共事务管理方式,是我国农村基层的主要整合模式。自从20世纪80年代村民自治从试点到推广以来,这种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在维护农村地区社会稳定,保障农村居民合法权益,推进我国民主政治进程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各地农村也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创造出了适合自身情况的规章制度,发展出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村民自治模式。
当前的村民自治是由国家主导进行的。高度政治化的人民公社阶段的制度惯性和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利益群体重组的现实,使村民自治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大量违反民主自治精神的问题,这些问题深刻地影响着这一制度健康有序运行,席文在总结典型问题的基础上,论述解决问题的方法,指出以提高制度化水平来构建村民自治的健康有序运行机制,旨在促进农村政治发展,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