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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信息分类是人们认识、开发档案信息的重要方法,随着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发展与档案信息资源的广泛利用,档案信息分类的标准化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国档案分类法》作为档案信息分类的通用标准,它是一种重要的档案信息检索语言,一方面它为信息资源的组织提供了科学规则与方法,另一方面它为人们浏览并检索信息提供了有效的途径。然而,自1997年颁布以来,这部分类法在使用过程中暴露了一些自身设计不合理之处以及与档案文献实际情况相矛盾与脱离的地方,如类目设置不够灵活、类目之间相关关系揭示不足、类名类号编制不够规范等诸多问题。尤其是电子环境下,原有的分类法已不能满足档案信息的数字化管理要求,这既不利于档案信息的分类标引工作,也不利于分类法的管理与发展。因此,《中国档案分类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了在统一的平台上更好的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必须对现在的分类法做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基于此,本文以《中国档案分类法》为研究对象,对以往的经验与不足加以总结与归纳,对未来档案信息分类标准的建设做一些有益探索。本文共分四个部分详细论述了有关中国档案信息分类标准——《中国档案分类法》研究的问题:第一部分介绍了信息分类、信息分类法的历史与发展,重点阐述了档案信息分类的定义与特点以及档案信息分类标准的性质与特点。档案信息分类标准也就是档案信息分类法,它是由一个个类目组成的等级体系结构,体现着档案信息之间的各种关系。由于档案信息不同于其它文献信息,因此档案信息分类标准有它独特之处:反映档案自身的特点与它的发展变化。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我国目前正在使用的档案信息分类标准——《中国档案分类法》的体系结构、使用情况以及它的功能特色。本部分主要从分类法自身入手,深入地剖析了《中国档案分类法》的结构、特点,它是一部充满了中国特色的分类法,是基于我国档案文献的特点而编制的,与其它几部文献分类法相比,它具有几点特色:以职能分类为基础、大纲设置依据档案产生的客观性、分类标准分级而制、分类表依时期而制。第三部分是论文的主体部分,着重探讨了《中国档案分类法》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中国档案分类法》自颁布以来十几年中,经实践检验存在不少问题:类目体系的设置不够清晰,在分类时容易迷失方向;类目设置缺乏弹性,使得分类不够灵活;检索入口比较单一,使得检索效率低下;无法适应数字化环境。这些问题不但反映了分类法在编制时一些技术的不成熟,也说明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分类法必然会出现滞后的现象,需要依靠不断的更新与修缮才可以与时俱进。第四部分是论文的写作意义所在,主要针对上一部分提出的问题,从编制技术、编制理念、编制环境等方面探索一些有益的建议,如主题分类的合一、电子版的开发、索引的编制等,寻求《中国档案分类法》的发展思路,以适应档案信息分类的发展趋势。《中国档案分类法》的改进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事,它必须随着档案工作与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而不断的进步,只有理论与实践不断的互动,档案信息分类标准才会逐步完善与规范,档案信息的共享才会有更统一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