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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乡规划理论的不断发展,公众参与已经被认为是城乡规划决策具有合法性和科学性的重要基础。2008年的新版城乡规划法为规划公开、公众的知情权、公众参与的方式和程序等问题提供了法律层面的依据与保障,使我国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然而,无论是从实践效果还是保障体系上看,目前我国的公众参与还存在诸多问题,总体上停还留在比较初级的阶段。与此同时,以计算机网络和移动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的发展和普及,使得借助新媒体进行的非程序性的公众参与层出不穷,对原本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在近年来大量的公众通过新媒体参与城乡规划的案例中,本文选取厦门“PX项目”事件和南京“梧桐树”事件两个典型个案进行调查研究。通过梳理两个案例中公众参与的过程,发现新媒体时代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两方面特点:(1)非程序性参与中公众占据主导地位;(2)程序性参与仍然是实现规划决策的必要方式。在认识现象基础上,文章进一步从程序性和非程序性参与两方面归纳了新媒体时代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一般模式,并指出其中蕴含的公众参与中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关系演变趋势。针对这一公众参与模式,思辨地探讨了其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指出,在新媒体时代的背景下,非程序性参与只能作为程序性参与的有益补充。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不应仅局限在程序性参与层面,也应当鼓励公众通过新媒体这一非程序性的方式表达诉求。同时,应注意规避过度的非程序性参与对城乡规划正常运转的干扰。最后,通过借鉴《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修编中的公众参与和英国E-Participation技术在曼彻斯特东部新区的实践与应用的成功经验,文章尝试从完善法律保障、优化参与程序、搭建基于新媒体的城乡规划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平台、构建“上”、“下”有机衔接的参与格局四个方面提出新媒体时代完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