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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消费普遍存在于国内外的公司高管层中,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费用支出项目。在西方国家的上市公司对管理者在职消费具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尽量降低在职消费的道德风险成本。而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对管理者在职消费尚未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尤其对于受到薪酬管制的国有控股公司,基于公司业绩的货币报酬契约难以有效地实施,在职消费作为替代性的隐性报酬对管理者产生了以道德风险为导向的激励效应。从而导致管理者自愿性披露更少的公司信息,以降低股东监管管理者在职消费的道德风险行为的效率。因此,在职消费的道德风险效应越显著,管理者隐瞒公司信息的动机将越强烈,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信息的透明度,以期削弱管理者在职消费道德风险效应下隐瞒信息的动机。本文尝试将管理者在职消费这一隐性报酬与其自愿性信息披露联系起来进行研究,对自愿性信息披露动机、以及管理者报酬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相关性等文献进行系统性回顾和评述后,提出论文的研究角度。在分析了我国特有制度背景的基础上,构建了论文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进而实证检验了在职消费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相关性、公司治理结构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相关性以及在职消费、公司治理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相关性,分析比较了国有控股公司与非国有控股公司在职消费道德风险效应下管理者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的差异,以及公司治理对其产生的影响作用。
本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引言。提出了研究的背景和研究的问题,以及研究的结构框架和研究内容,研究的方法和研究的主要创新以及概念界定。第二章,国内外相关文献回顾。对管理者报酬与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与自愿性信息披露以及在职消费的相关文献进行回顾和评述,进而提出本文研究的角度。第三章,中国制度背景分析。对在职消费的制度背景与道德风险效应的原因分析、公司治理的制度背景与总体特征以及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制度环境进行分析。第四章,在职消费、公司治理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理论分析。在委托代理理论框架下,分析了在职消费道德风险效应下管理者隐瞒信息的原因、在职消费道德风险效应下隐瞒信息的影响因素,以及在职消费道德风险效应下隐瞒信息的治理方式,进而分析了公司治理对在职消费道德风险效应下隐瞒信息的影响。第五章,在职消费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实证检验。第六章,在职消费、公司治理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实证检验。第七章,论文总结了研究的主要结论、研究存在的不足进而提出政策建议。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论文选择的研究视角新颖。在已有的研究文献中大多是从显性报酬角度来分析自愿性信息披露,如股权报酬激励对自愿性信息披露均衡机制的影响作用,论文从中国上市公司的特殊制度背景出发,选择管理者在职消费这一隐性报酬作为研究的视角,来研究在职消费与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的相关性,以及公司治理因素对两者之间相关性的影响。
(2)论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构建了研究在职消费与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相关性的理论分析框架。管理者报酬与信息披露均为降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利益冲突的有效方式,论文通过分析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披露偏好差异而产生的代理成本,进而研究了管理者在职消费隐性报酬对信息披露代理成本的影响作用,以及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权结构特征和董事会独立性对在职消费隐性激励下管理者隐瞒信息的动机产生的制约作用。
(3)论文构建了适合于解释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指数。根据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3年修订)》中已作法定披露的项目,借鉴Bostosan(1997)、Chau和Gray(2002)以及L.L.ENG和Y.T.Mak(2003)的指数构建模式,将我国上市公司年报中自愿性信息披露的项目分为战略性信息(Strategicinformation)、非财务信息(non-financial information)和财务信息(financialinformatioin)三类,然后以一定的标准对具体的信息条目赋值计算总和,最后按照Mike Adams和Mahmud Hossain(1998)一致的方式对指数进行替换形成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代理变量。
(4)论文建立了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以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数作为模型中的被解释变量,分别以在职消费、公司治理结构因素作为模型中的解释变量,实证检验了上市公司管理者在职消费、公司治理与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的相关性。通过比较加入公司治理变量后在职消费参数的变化,分析了公司治理对在职消费隐性报酬激励下管理者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