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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空前的财政危机,咸丰朝发行了虚值的大钱与钞票,这些措施引发了各种社会问题,本文将围绕着咸丰朝的货币政策和钱法制度展开论述。全文有如下几个章节。 第一章论述了咸丰朝初始便遭遇的制钱困境。十九世纪上半叶,自然灾害与农民起义的叠发使清朝的财政陷入危局,太平天国对南方省份的占领使早有亏损的铸钱部门也面临铜源断绝的重大危机。 第二章论述了大钱的开铸情况。大钱是面值与货币金属重量相分离的金属货币,通过扩大面值来节省铸料。道光末年就有朝臣上奏请开铸大钱,而道光帝并未应允。咸丰朝的制钱危机使朝臣再一次展开了对铸造大钱的争论。由于节省铜料的效果明显,铸造大钱不断从京城推广到了地方铸钱局。铸造大钱的试行成功使清政府看到了希望,于是继续扩大大钱面值,当百、当五百、当千大钱相继面世,随后又以铁、铅代替铜铸钱,但由于各铸造局标准不一,导致了咸丰朝的制钱体系庞杂而又混乱。 第三章论述了大钱发行后社会上出现的各种乱象。大钱面值与重量的分离首先刺激了私铸大钱的行为。大钱的铸造是源于铜料的匮乏,可以视作一种应急措施,其使用期限在流通领域受到了质疑,拒收、折算现象不断发生。旗民兵丁是大钱的主要发行对象,他们的生活状况也因为大钱流通的困难而受到了影响。 第四章论述了清政府对私铸行为的从重处理。王立儿案是破获的首个私铸大钱案,朝臣对此案的量刑标准发生了争论。刑部先是将其与一般铜钱私铸案同等量刑,后私铸大钱现象愈演愈烈,有大臣认为是对私铸大钱量刑过轻,起不到威慑作用。于是私铸大钱被从重处理,定罪为斩候。从重定罪并没有刹住私铸之风,咸丰帝遵从“刑乱国用重典”的传统理念将私铸大钱从重定罪为“无分首从,就地正法”。但在之后的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私铸惯性、基层包庇、从重失效等原因,私铸大钱的现象在民间并没有得到遏制。 第五章论述了大钱的败局。由于在发行流通领域中出现的种种弊端以及百姓的抵制,当千当百大钱、铁钱铅钱逐步被政府停铸,当百以下大钱也因贬值慢慢退出了市场。 第六章论述了咸丰朝的钞票问题。钞票是咸丰朝发行的无本金、不兑现的两种纸币,一种以银两为单位,一种以制钱为单位。钞票发行之初,清政府便严定钞法,但仍有官员在钞票搭收环节以权谋私。因为钞票的发行并没有本金作为保障,发行量很快就难以控制的增长起来,贬值退市也就成了咸丰朝钞票的当然下场。 第七章论述了大钱钞票对财政起到的作用。大钱与钞票的发行起到了财政上的增值作用,户部银库也靠大钱和钞票弥补了一部分亏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