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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取“人权”这一话语作为研究对象。在当下的文化环境中,“人权”一词处于政治、意识形态的阐释范畴,多与“民主”、“法治”等相关概念并行出现。然而回溯到该话语流入中国的源头-二十世纪初,梳理其发展的历史脉络,却发现这一当下的政治话语却曾今作为一种文化、道德概念被大加渲染。那一时期参与这一话语实践的新青年同人、新月派和独立评论派在成员组成上有极大的传承性,然而其对该话语的阐释、传播却大相径庭。是何种因素构成了此种意义流变?是否仅仅用“新月派是对新青年同人的超越”这种简单的进化论观点便可解释这种意义范畴的转换?转换的背后又蕴含着何种权力关系?本文试从翻译文化的角度、结合当时的文化传播机制,对这些问题做一探究。话语的形成源于意义的阐释和传播。话语本身经过文本和其他知识载体的运作,与其孕育母体即社会环境发生作用,从而形成广为认知的话语形态。然而若上溯到话语形成的初期,尤其当社会环境本身处于较封闭的状态,新话语的产生多依赖外来文化的影响之时,考量的因素还应加入“翻译”等影响变量。本文试从文化传播的视角考量翻译,加入传播媒介形态、组织机构性质等变量,尝试跳脱原先的刻板成见,不单单将翻译视为纯粹的工具性语言转移,而将其视作意义的载体,将其从文本中激活,进而纳入传播的动态环节的考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