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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城市市与市辖区两级政府间的事权配置是指对于城市内各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清晰合理地界定市区两级政府的事权范围,使市、区两级政府在实施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这是政府高效运转、向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前提。由于我国对于市和市辖区两级政府间事权的划分尚没有制定或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市区政府在职能和权限的划分上一直没有明确而具体的指引。在实践中,通常都是由各省(市)根据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市区政府各自拥有的事权范围。深圳的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步伐加快和城市飞速发展的缩影,随着深圳持续地快速发展,发展的前景及成效日益受到空间瓶颈的制约,开展城市更新是有效突破现状瓶颈的必然出路。在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过程中,暴露出了市区两级政府行政重叠、事权划分不合理、权责不对等、行政效率降低等问题。这些问题存在的状况如何?对其产生的原因如何认识并予以解决?是值得予以研究的问题,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本文在研究中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多案例研究以及访谈等研究方法,对政府间事权配置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学者观点进行了梳理和提炼,收集整理了深圳市罗湖区在城市更新领域方面的相关案例以及其他实证和访谈材料,围绕罗湖区城市更新改革试点中面临的事权配置冲突以及罗湖区进行的改革尝试,对罗湖区城市更新改革试点中反映出来的尚未根本解决的问题以及基于改革出现的新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深入的论证和分析。通过研究分析,本文归纳出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事权配置改革后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并对原因进行了剖析:(1)权责不对等尚未根本解决,主要是因为政府职能转型过程中权力下放和责任转让不同步;(2)权责主体不明确依然存在,主要是因为纵向政府之间近乎雷同的职责配置导致纵向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模糊不清。而政府在职能转型过程中,权责划分的随意性和非规范性增加了权责主体认定的难度;(3)权责配置不稳定,主要是因为政府职能转型过程中的策略调整容易导致公共政策的不稳定;(4)封闭运行下信息沟通失效,主要是因为政府体系运行的封闭性特征,导致外界的企业、社区和居民无法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在明确问题的基础上,参考借鉴发达国家城市事权配置方面的成功经验,本文从事权配置的法定化、实行事权分类分级科学配置、坚持多样化配置与均等化配置相平衡以及创新政府治理和管理模式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深圳市城市更新中的市区两级政府事权配置的一系列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