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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控制权是我国证券市场许多不规范行为的重要症结所在。由于终极控制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具有隐秘性和复杂性,为其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利润转移、掏空上市公司资产等不规范运作提供了许多的便利;另外,通过终极控股方式还可以使控制权和现金流量权产生偏离,使其可以用较小的股份来达到实际控制公司的目的,从而获得同股不同权,小股有大权的效应。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存在的许多不规范问题,很大程度上都是终极控制权效应的反映,即由于终极控制权存在的隐蔽性,加之法制建设严重滞后,使得拥有终极控制权的股东尽一切手段去最大化自身利益的结果。诸如影响巨大的格林科尔、德隆集团、南方证券等事件,大都与终极控制权有着直接联系。包括前期的“郎顾之争”,其实质都是对关联交易中终极控制链条的质疑。 本文首次在终极控制权层面对控制权效应进行研究。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均是当前国内理论与实践所急于解决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分析和制约终极控制股东各种各样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促使上市公司注重长远发展和正常运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本文以2003年12月31日前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取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以实证研究为主线的方法,运用企业治理理论、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工程学等相关理论原理及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终极控制权的构成状况及其效应进行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针对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传统分类方法的不足,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权和控制方式进行分类,并通过实证分析绘制出上市公司终极控制权结构图谱: (2)在绘制出上市公司终极控制权结构图谱的基础上,对中国上市公司终极控制股东控制权、现金流量权进行了实证研究,测度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的偏离度(简称偏离度),并与东亚、西欧上市公司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比较分析; (3)对上市公司终极控制权、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进行研究; (4)建立数理模型,较为准确地计算中国上市公司终极控制权的溢价水平; (5)研究终极控制权、现金流量权及其偏离与公司价值的关系,进而研究不同类型终极控制股东对于小股东利益侵害的相对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