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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险社会语境下,警察的开枪权成为一个敏感的话题,开枪权的正确行使不仅影响到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安全,更对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实践中因警察不当使用枪支导致侵犯公民权利的案件时有发生,同时警察不敢用枪造成不必要的警察伤亡事件也是屡见不鲜。1本文打破现有的警察开枪的程序规定,以还原真实案例为切入点,加之借鉴域外先进的经验,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法、比较法、综合分析法等探究完善我国警察使用枪支的程序,以期最大限度的发挥警察使用枪支的优势,保护到公民合法权利的同时树立警察形象和法律权威。警察开枪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在情况紧急的状况下能第一时间打击罪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但与此同时,伴随着开枪有一系列的问题出现,警察开枪是否合理,是否遵守开枪的程序,事后公众的知情权以及开枪之后的程序等等,在目前的风险社会语境下,警察开枪的问题暴露的比较多。因此第一部分主要对我国警察使用枪支的现实现状进行相关阐述。警察的相关权利在风险社会语境下有待进一步的扩张,但权利也不能被滥用,因此研究在合理的范围内扩张警察权对于完善警察开枪的程序规定至关重要,所以第二部分将着重阐述警察权利的应然向度。枪支是警察职权中最大强度的强制手段了,目前我国有关于枪支的管理规定集中在《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条例》中,其中有关于警察开枪的条件设定,警察开枪的前置性规定,口头警察的程序,警察开枪的程序和警察开枪后的处理规定等都不尽完善,在警察开枪的实践中难以操作和判断,导致任务执行失败,引发公众的质疑。针对以上问题,可以借鉴美国和我国香港较为成熟的经验,加上我国自己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我国人民警察使用枪支的合理程序。在剖析完我国警察使用枪支面临的困境,应该发展的方向以及结合域外相关的经验之后,就结合实际,总结出适合我国警察开枪的一系列程序。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完善公安干警用枪的前置程序,在规范口头警告,震慑程序上下功夫,力求减少开枪的频率,以打击犯罪为主;其次,规范用枪条件,条件尽量细化,把常规出现的情况纳入到条例中,减少警察自我判断的时间,争分夺秒的制止犯罪行为,还有规范用枪的程序,完善拔枪和开枪射击的程序;再次就是完善事后报告和调查程序,开枪后的现场保护,及时报告,现场勘察等等;最后,可以进一步通过完善与媒体的沟通制度,民警开枪后的心理辅导等程序完善警察的开枪程序。此外,本文还将通过探究非致命性武器的替代作用,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国警察也将运用非致命性武器打击更多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