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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产品的性能和结构越来越复杂,科技含量在产品构成中占的比例也越来越高。在高科技产品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产品生产过程的复杂性以及新技术存在着不够完善之处和不可预测性的特点,使产品缺陷的存在不可避免,产品的安全系数随之不断下降。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目的出发,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许多国家都逐渐建立和完善了各自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独立的产品召回法律制度。随着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日益全球化和一体化,这种立法缺失不利于对缺陷产品进行及时和必要的召回。这些无疑会使我国消费者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处于不公平的地位,从而严重影响对我国消费者正当权益的保护,而我国的产品在国际竞争中也将处于劣势。
随着我国加入WTO,基于我国产品质量现状以及外国对在我国发生的缺陷产品实行“中外有别”的处理手段,我国的法律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掀起了研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立法的热潮。本文主要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广泛借鉴其他国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和司法经验,深入地探讨了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分析了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而对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以期为我国未来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完善提供有益借鉴。
全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概述。本章首先介绍了对缺陷产品的界定、分类及其对缺陷产品的认定标准,进而分析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概念、历史沿革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特征,为下文进一步论述作好了理论铺垫。
第二章当代发达国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之考量。本章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规定较为完善的当代发达国家美国和日本为例进行研究,从历史沿革、召回的产品范围、召回产品缺陷的界定、召回的义务主体、召回的程序以及召回的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全面系统的介绍了这两个发达国家较为成熟和完备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重要内容,以期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第三章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的立法现状及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重要性分析。本章介绍了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现状,结合我国国情,分析了目前在我国尽快完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必要性问题。
第四章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建议。在结论部分,笔者通过对《缺陷产品管理条例(送审稿)》进行分析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的和我国的立法经验,阐述了我国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立法方面的不足及改进和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