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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住房金融体系问题已越来越引起我国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的重视。国外的住房金融体系较为完善,实际的经验也较丰富,目前已形成四大种类型的住房金融体系,即以美国为代表的住房抵押贷款体系,以德国为代表的住房储蓄体系,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住房公积金体系,以日本为代表的混合型住房金融体系。各国住房金融体系正呈现出与整个金融体系一体化的趋势。但住房金融体系毕竟有它自己的特点,关系到整个社会保障体系问题,带有很强的政策性。我国是一个住房金融起步比较晚的国家,住房金融体系的发展必然要借鉴吸收国外的经验教训。为此,本文对国外住房金融体系做了认真的分析和比较,并根据国情提出了建构我国住房金融体系的思路。建议以建行为主体性银行,承办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其他商业银行承办经营性业务,大力发展住房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和业务,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住房抵押二级市场,成立政府抵押贷款担保机构,配合其他措施,建构完整的、科学的、住房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