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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是打击犯罪的主力军,承担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构建科学合理的刑侦绩效管理体系,不仅能够激发侦查员的工作激情和内在潜力,而且对于实现刑侦队伍职业化、现代化、正规化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秉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逻辑思路,以基层刑事侦查工作为出发点,以“理性经济人假设理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和“公平理论”等为理论指导,坚持理论紧密联系实践的观点,借助文献研究、比较研究、访谈等多种研究方法,对当前基层刑侦工作绩效管理问题进行了较深入客观的研究。全文约三万字,共分三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主要阐述该问题的研究背景和绩效、绩效管理、绩效考核、政府绩效管理、刑侦绩效管理等基础性概念,确定了对该问题进行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从当前基层刑侦部门绩效管理的制度设计、绩效评估过程以及绩效结果转化等方面为切入点,剖析认为当前基层刑侦绩效管理在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绩效管理内容“重业务、轻能力”、“重结果,轻过程”、组织与个体间的传导功能不明显等问题;在绩效评估过程和结果运用方面存在绩效评估评主体相对单一、存在平均主义,难以充分调动侦查员积极性、评估结果的激励作用难以显现、绩效管理的战略导向调整功能较弱等问题。第三部分是全文核心。针对上述问题,为构建合理的基层刑侦绩效管理制度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探索性意见。在刑侦绩效管理的制度设计上丰富绩效评估内容、注重刑侦民警职业素质发展、提高结果绩效与过程绩效以及刑侦民警个人绩效与组织绩效的关联性;在刑侦绩效评估过程方面运用“360°绩效评估法”丰富绩效评估主体、加强刑侦队伍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竞争择优氛围;在刑侦绩效管理的结果运用方面加强绩效沟通,及时作出战略调整、保障绩效管理结果转化、充分运用负激励,增强民警危机意识;最后以当前我国刑侦部门的行政体制为出发点对刑侦绩效管理的保障条件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