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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通过研究自然状态中的人性,论证自然状态是一种战争状态。出于权利的衡量和对暴死的恐惧,促使人们放弃除生命权外的权力并将其让渡给主权者,这就是霍布斯逻辑论证的基点,即自我保存理性。这种自我保存理性源于对暴死的恐惧。同时,在教会的统治下,教会宣称听信教会的布道就是信仰上帝的道。信仰上帝就可以消除原罪惩罚,获得解救并进入天国。那么信仰教会的布道是否能够真正的消除恐惧?在霍布斯看来,人们因信仰上帝所消除的是一种对原罪与救赎的心灵恐惧,而这种恐惧被教会大肆宣传的不信者进入炼狱的说法放大。人还得面对来自现实生活中他人权力的恐惧。现实生活中因权力之争所产生的斗争具有更大的杀伤力,甚至是死亡。这种因权力之争产生的死亡恐惧比来自原罪的恐惧感更加具体和强烈。上帝是全能的和至上的,足以让人们虔诚地信仰上帝。可是为什么在利维坦中的人民甚至是教徒对原罪的恐惧会屈服于主权者的绝对权力带来的恐惧呢?一方面,人们因趋避暴死让渡权力给主权者,从而主权者拥有绝对的惩罚权,因此臣民畏惧主权者权力的惩罚。另一方面,主权者象征活着的上帝,人们对原罪的恐惧于无形中转化为对主权者权力恐惧,那么人们对主权者权力的恐惧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信仰恐惧。这种恐惧既是霍布斯政治哲学的基点,也是贯穿霍布斯政治学的纽带。正是对于暴死的恐惧,霍布斯以此冲破了信仰的枷锁,建构出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利维坦。本研究的主题是信仰与恐惧,主要探讨死亡恐惧能否冲破信仰的问题。本文的论点是可感性更强的死亡恐惧能够冲破信仰的枷锁。研究总体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阐述霍布斯式恐惧的诞生及实质性内涵,接着论证霍布斯描述的自然状态为何是弥漫着战争的恐怖状态。第二章,主要探讨什么是得救以及得救的必要条件。简要分析霍布斯对圣经中关于上帝的道的解读,上帝之国作为尘世之国的含义以及霍布斯主张进入天国的必要条件。第三章,探讨信仰与恐惧的问题。分析对不可见力量的恐惧即宗教恐惧、敬畏上帝的权力、原罪惩罚的恐惧、黑暗王国的统治。讨论死亡恐惧类型及力量以及宗教恐惧和唯灵论等虚妄哲学对精神的禁锢。论述暴死恐惧会冲出教会信仰的枷锁,霍布斯政治哲学放弃了对天主教教会的绝对信仰。第四章,畏死的理性人相互放弃权力给主权者,期待世俗国家的主权者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这为利维坦的建构提供了合法性。利维坦并没有真正消除恐惧,而是转化为对主权者的权力恐惧。恐惧突破信仰后也没有消除信仰。在利维坦中,人们对上帝的信仰在某种程度上转为对主权者即利维坦的信仰。此时,臣民为获得救赎而信仰上帝与信仰主权者获得生命安全的保障具有同等效力,区别在于心灵内在与生命外在。于是,人们生活在一个既和平又内心安宁的国家中期待来世耶稣荣耀之国的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