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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契约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合同)的组合(Nexus of Contracts),企业的各种活动都可以被看着是契约的安排和履行,由于企业契约具有不完备性,企业的某些利益相关者利用其优势侵占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产权控制不是恒定不变的,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通过对企业的产权控制的争夺来扩大对企业的剩余价值的占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也会影响会计契约的制定,争取有利于自己的制度安排。会计契约提供的会计信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会计契约是利益相关者博弈均衡的结果,是按照利益向关者的意图进行有选择有目的对外报出企业某些有利于自己的财务信息的一种巧妙的安排。会计契约的签订最终导致的是会计行为的实施,会计行为实施的后果会影响到企业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利益的占有。 首先,本文从利益相关者的博弈过程来说明股东、债权人、企业的管理人员、政府和注册会计师如何通过影响会计契约获取利益和保障自己的权益。核心部分是股权契约和债务契约,股权契约是关于企业剩余控制权与索取权分配的约定,同时还决定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因此它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企业的债务契约安排也影响到企业会计契约的制定。企业脑力出资者和人力资本出资者与企业之间的契约即代理契约,它包括经营者报酬契约和工人的报酬契约,经营者制定报酬契约时必然会对制定企业的会计契约提出各种要求,工人的报酬建立在个人对企业的贡献上。企业的外部会计监管机构在某种程度上同样构成企业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的某些职能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他们一方面执行监督职能,另一方面也从企业获取利益来维持自己的存在。 最后,本文提出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企业的治理的理念,“共同治理”成为现代世界各国企业制度演进的共同趋势,共同治理观把人力资本在会计契约中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