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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行为是税收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最初的研究集中于居民纳税行为研究,对企业避税行为研究甚少。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而言,其所有者通常也是日常经营者,此时,企业纳税决策行为与个人纳税决策行为极其类似。在税务机关审查率与处罚率给定情况下,如果税收规避成本小于税收规避带来的收益,那么企业便会选择逃避税收行为。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为企业避税决策行为研究带来了新的研究课题。此时,管理者在企业避税行为扮演怎么的角色成为学术研究的焦点和热点。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国内现有文献较少涉及这一领域。与此同时,国外学者的研究对象多为欧美上市公司,而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公司占据很大比例,这导致我们不能直接借鉴国外现有的研究成果,同时也要求国内学者致力于中国公司治理的基本事实,详细深入地对我国企业避税行为进行研究。基于上述事实,利用我国上市公司数据,在委托-代理的框架下,本文详细探讨了以下问题,本文首先研究了企业所有者为管理者提供的激励报酬对企业避税行为的影响,并在此过程考虑到我国企业所有权类型的特点;然后对管理者个体效应对企业避税决策的影响进行分析,最后考察了我国税收征管措施对管理者避税决策的影响力问题。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1)为管理者提供的以股票为基础的激励报酬,会显著增加企业的避税行为,但这种效应在不同所有权类型的公司中具有不同表现。在非国有控股企业中,激励报酬对管理者的激励作用更有效果,增加管理者的激励报酬会导致更多的企业避税行为。但在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于管理者更加不愿意承担避税行为带来的声誉、仕途方而的成本,即使增加其激励报酬,企业避税行为没有明显增加。(2)管理者个人效应会对企业避税决策产生显著影响。管理者在决策过程中并不能具备完全理性,成本-收益的判断也不是其唯一的行事准则,管理者个人效应也会对决策行为产生影响。具体而言,高管的管理风格、高管任期长短对公司避税决策具有显著影响,但高管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背景等特征对公司避税行为的影响并不显著。(3)税收部门监管措施对管理者的避税决策具有威慑作用。首先,税收监管力度的提高抑制了激励报酬对管理者避税行为的影响,同时,这种抑制作用对非国有企业更加明显。其次,在高税收监管的地区,管理者个人效应的显著性水平也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