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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听证是在民事执行过程中,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或执行法院依职权举行的,由执行法院组织并召集相关人员到场,以举证、质证和辩论等方式,公开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查清事实,并居中做出裁决,保障法院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活动。民事执行听证呈现出公开性、法定性、普适性和程序性等特征。是近几年法院较青睐的执行方式,它通过公开听取当事人意见,化解执行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缓和矛盾,提高效率,增加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司法现代化的发展。由于目前我国缺乏对民事执行听证系统的法律规范,使得民事执行听证实践呈现出浓厚的地方色彩,随意性较大,不利于民事执行听证的制度化发展,也不符合现代法治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听证,有必要从立法上对其进行规范。具体来说,比较理想的状态就是制定《民事执行听证程序法》,程序设置原则上应当注重效率,摒弃听证前的准备程序,切忌把听证装扮成准开庭模式。通过对民事执行听证程序的规范,以期更好的指导民事执行听证实践,使听证实践更加合法、规范,提高执行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缓解“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