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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责任的有效实现是政府合法性的根基所在,但我国政府责任的实现效果却始终不尽如人意。政府责任实现问题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困扰我国政府多年的现实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政府肩负的责任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但在责任内容显著增加的同时,政府责任能力却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政府的责任关系没有依法确立,另一方面是因为与政府责任、公务员责任相关的法律制度仍不健全。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政府责任实现不理想的原因,指出了责任实现的制度困境,提出了确立政府责任关系、明确政府责任内容、搭建政府责任与公务人员责任关联渠道三位一体的促进政府责任实现的法治进路。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社会现实与政治实践,为我国政府责任实现的法制困境与出路提供一种分析视角、逻辑思路和中观上的解决方案。本文由导论和正文两部分组成。导论部分首先简要论述了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随后对中外学者相关领域中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并做出简要评价。最后,简单概括了本文的逻辑思路和研究方法。正文分为五章,按照概念界定、基本理论、现存问题、域外经验、解决方案的逻辑思路分章节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证论证。第一章,概念界定。本章对责任、政府责任两个关键概念进行了语义分析与含义界定。本文通过对责任的语义分析,得出责任概念必须具备信任与控制两个要素的观点,并得出责任就是主体基于主观或客观强制而担负的为他人利益行为的负担这一简要的概念提炼。在对其产生原因和内涵进行了详细的论证与说明之后,得出联系性是责任的本质特性的结论。对于概念的准确界定离不开类型化这一分析工具,本文分别根据责任作用机制、责任时间向度、责任主体构成三种不同分类标准对责任进行分类。对于政府责任的准确含义至今没有形成统一认识,本文在综合分析前人观点的基础上,限缩了政府责任的内涵,将政府责任限定于狭义政府——国家行政机关的责任,排除广义政府的责任和公务人员的个人责任,以求概念使用的准确。集体性、公共性、抽象性和主体特殊性是这一含义下政府责任的本质特征。第二章,政府责任实现的基本理论。政府责任概念的明晰是为了更好的认清我国政府的责任,为政府责任实现提供基本的理论支撑。在本文政府责任概念指称范围内,政府责任的实现包含政府预期责任的良好践行和政府回溯责任的有效落实两部分内容。现代民主政府需要努力践行维持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基本人权、防范社会风险这些最基本、最核心的预期责任,并在预期责任履行不力时承当相应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政府预期责任的有效实现从而不再出现回溯责任承担的情况是一种理想状态,是政府责任实现的终极目标,而政府回溯责任的课与是理想目标实现的现实保障,二者缺一不可。政府责任的实现效果要受到政府责任关系的宪制保障、政府责任内容的法制明确和政府责任与公务人员责任的法治对接三方面政府责任实现法制条件的客观约束。第三章,我国政府责任实现困境及原因分析。政府责任的实现问题关乎政府的合法性根基,但目前我国政府责任的实现状况并不理想。政府在责任实现上的面临着缺位与错位并存的现实困境。政府既承担了一些本不该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又推卸了很多本该由政府承担的责任;既存在大量政府不作为的预期责任不履行问题,又存在很多政府乱作为却不承担回溯责任的问题。引起这一状况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信任关系的风险性、政府失灵的客观性、集体行动的自利性等普适性原因,又有制度不健全、组织建构不合理、社会环境不健康等我国自有原因。我国自身存在的政府责任法制化水平较低、政府组织结构不符合法治要求、社会整体对政府责任实现的约束环境尚未形成等客观现实,加速了普适性政府弊病的恶化速度与病变程度。第四章,域外政府责任法制的梳理与借鉴。政府责任的实现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问题,而且应对方法又因每个国家政治传统、社会文化、制度设计等不同而具有独特性。本文从责任关系的构建、责任范围的明确和政府责任与个人责任的衔接三个方面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宪政制度、法律制度、行政制度进行考察,简要梳理西方政府改革过程中所采取的改革措施和所坚持的固有制度特色,吸收借鉴西方政府推进政府责任实现、建立更加负责的政府过程中的有益经验。第五章,我国政府责任实现的脱困之路。在理论分析、实证分析与比较分析之后,针对我国现阶段所面临的社会现实、时代挑战和国际环境,尝试提出我国政府脱离法制困境的可行道路。改善我国政府责任实现现状的路径选择可能有很多,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经济学等领域的学者都提出过个人的或宏观或微观的改革建议,但本文认为法治化道路应当是最优选择。在本质上,政府责任实现问题就是一个法治问题,它由对政府合法性的质疑开始,到政府依法履行责任结束,从实质合法性的价值追问开始,到形式合法性的制度选择结束,我国政府责任实现的改革进路就应当走政府责任法治化的道路。在这一路径选择的前提下,本文提出了在革新并健全现有宪政、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修正政府责任关系、优化明晰政府责任内容、对政府与公务人员的责任进行法治整合等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