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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及信用经济的蓬勃发展,所有权保留制度下的分期付款买卖因其便捷、安全的优点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然而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于所有权保留制度设计的考虑,无论是立法者还是学者往往都更加关注对出卖人利益的保障,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买受人利益的保护,笔者认为这会导致买卖双方利益失衡,不利于所有权保留买卖的开展。在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中,标的物的所有权虽由出卖人保留,但买受人并非仅享有未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受领权,而是随着价款的分期支付或其他约定条件的完成,买受人越来越具有一种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期待。而且由于买受人自身的局限性使其往往处于弱者的地位,这就需要从法律配置方面对其予以合理的倾斜,保护买受人的期待利益以达到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实质平衡。故本文通过分析期待权概念、性质等法律要素对买受人的期待权进行多方位解读,并从立法和司法实践层面进行问题挖掘,着重探讨买受人期待利益的保护路径,以期对现有的保护制度进行完善。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成四个部分进行论述,具体内容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保留买主期待权的法律内涵。本部分阐述了买受人期待权的概念,介绍了买受人期待权不同性质的学说观点,对部分学说观点进行分析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保留买主期待权应归属于物权这一作者自己的观点第二部分:保留买主期待权的现代兴起与发展考量。在本部分中,笔者从期待权的发展脉络探究买受人期待权的现代兴起;另外通过所有权保留制度权利义务设置失衡、期待权经济地位的成熟、法律研究的实证化和权利的客观化等方面对买受人期待权的发展进行考量。第三部分:保护买受人期待权的现实困境。本部分从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两个角度阐述买受人期待权在现实中的问题,论证了立法层面的欠缺、司法解释的不足、相关理论的冲突以及出卖人和第三人可能对买受人期待权造成的侵害。第四部分:完善保护保留买主期待权的制度探设。在本部分中,笔者针对前文提出的问题从规范我国买卖制度、规范出卖人权利义务、规范第三人权利义务等方面对如何完善买受人期待权的法律保护提出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