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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化就是在产品的生产和服务上更多地依靠市场,减少政府的作用,它是对政府过度膨胀和对市场过度干预的反弹,体现了市场价值的回归。民营化打破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传统平衡,并使公共领域向私人领域急剧转化,市场的力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作用的范围日益缩小。但民营化固有的缺陷和在民营化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表明,政府活动范围的日益缩小却要求政府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最终促使政府向有限而有为转化。成功的民营化改革与失败的民营化改革从正反两方面强调了政府在民营化中必须扮演适当的角色并承担与这些角色相应的责任。然而,现有的民营化理论迄今为止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关于政府在民营化过程中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这些责任的规范性的理论,这一方面的缺失也正是民营化在发挥巨大作用和影响的同时不断受到批评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且这一方面的研究对于市场经济远非完善的转型国家来说尤为重要,因为这些国家在转型过程中推行民营化必然要求这些国家的政府要发挥更加强有力的作用。本文将主要采用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的方法来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的研究,全面分析民营化所固有的缺陷以及在民营化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系统探讨政府在民营化中应当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责任,并以此为基础,探索构建适合民营化的协同规制模式以丰富民营化理论。全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民营化的理论基础、民营化的目标以及民营化改革的着力点。民营化改革的理论基础表明,民营化虽然强调了市场的价值,但并没有否认政府的作用,民营化不过是转变了政府承担责任的方式,政府与民营部门应该建立一种伙伴关系。民营化的规范性目标在于提高生产和服务的效率,增进公共利益,但在现实中多种多样的民营化目标却是指向私人利益的,这就意味着必须建立一个包括对规制者进行规制的更广泛的规制框架。以效率为着力点的民营化改革则为转变政府规制创造了条件。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民营化改革所取得的成绩以及民营化所固有的缺陷和存在的问题。成功的民营化有效地消除了低效率,减少了浪费,改善了国家的财政状况,优化了产业结构,使生产和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但是,民营化也会产生“撇脂”行为,削弱地方民主,导致严重腐败和失业问题,这正是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地方。第三部分对民营化中的政府角色与责任进行了全面阐述。政府失灵不应成为完全放弃政府干预的理由,应该有效地平衡政府与市场,民营化恰恰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对二者所进行的新的平衡的产物。政府有责任避免盲目的民营化,选择合适的民营者和民营化方式,政府还要培育一个强大的民营部门,采取措施保证和激励他们积极参与民营化改革,确保民营化产生积极效果,弥补民营化的缺陷,消除民营化的负面效应。第四部分集中阐述了民营化条件下的协同规制模式。以效率为核心的民营化为实现公正透明规制创造了条件,并要求基于效率的政府规制转向基于公共责任的政府规制。同时,依靠政府单一规制主体难以对企业和规制者的“经济人理性”形成有效的制约,存在着规制失灵的现象。以强调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相互制约为核心的协同规制则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在利益制衡和力量相对平衡的基础上,协同规制可以对规制者形成全方位、持续性的责任控制,从而为公众的利益要求得到快速的回应和有效地实现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