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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是一种教育方法。在学校,合理的惩罚具有教育意义,是一种必要的教育手段。但是,现实中,人们对惩罚消极影响的扩大以及对惩罚片面的认识,越来越多的人对惩罚持否定态度,在这种理念的影响与外界的压力下,学校教育者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敢对其进行惩罚。惩罚自身有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但是惩罚有它存在的积极价值即促进学生的发展,我们不能因惩罚所存在的消极影响而否定它的积极意义。“教师不敢惩罚”这种做法否定了惩罚与教育的关系,否定了惩罚能够促进学生发展的这个积极目的。这种全盘否定的态度,是一种错误的做法。本文认为学校教育中的惩罚从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与归宿有存在的必要,且具有不可替代性。惩罚能够促进学生理性因素的发展。具体表现在:惩罚促进个体是非判断的能力、促进个体的道德选择能力、促进个体的人际认知意识、促进个体公正意识的发展。通过惩罚,如何促进学生理性因素发展呢?惩罚要以个体的认知发展阶段为基础;惩罚性教育要促进个体认知向高一阶段发展;惩罚要认清个体认知中的冲突;惩罚的说理不是消极的强制与灌输,而是积极的引导与启发;惩罚中,教师需与学生充分交流,而不只是教师权威的表现。惩罚能够促进学生非理性因素的发展。首先,惩罚能够激发个体改过迁善的动机。因为善端是道德学习发生的前提,惩恶扬善是惩罚产生的人性动因。惩罚利用个体渴望受到尊重与归属的需要产生改过迁善的动机。其次,惩罚能够激发个体的羞耻感。惩罚引发个体有意义的痛苦体验而使个体认知与情感出现失衡与落差,从而产生羞耻感。惩罚可以通过个体重塑尊重规范之情感与依托公众的参与来激发羞耻感。再次,惩罚能够激发个体的责任感,因为惩罚能够激发个体的客观责任感与主观责任感,并且促进个体的客观责任感向主观责任感发展;惩罚引导个体正视自己的义务。最后,惩罚有助于个体意志力的形成。因为痛苦与挫折是个体成长的动力来源,惩罚增强个体的承受力,惩罚能够增强个体对行为的调控。惩罚最终目的是达到学生自律。自律意味着个体有自制力、有自主意识以及自觉。学生个体与个体间能够自我惩罚与教育,其方式有集体舆论谴责、学生个体间的交往限制、打架等身体制裁的方式、学生相互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个体良心的内疚与自责等,教师在学生自我惩罚与教育中起引导作用,以提升他们的自我教育能力。所以,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应做到以下几点:教师引导集体建立良好的舆论氛围、能够有意识培养学生的交往技巧、发展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惩罚是为了保护和规范学生的思想、行为而健康良性发展,所以,不能简单地一罚了事,惩罚后要进行追踪教育与信息反馈。即使是最温和的惩罚,也是对学生否定性的评价,惩罚能引起学生消极情绪反应。表现有痛苦、恐惧、怨恨、厌恶等。消极情绪出现时,不仅需要教师对其引导和抚慰,最为关键的是培养学生对待消极情绪的自我调节与适应能力。惩罚引起学生个体消极的自我防卫行为。学生消极的自我防卫行为有两种:一是撒谎;学生说谎的动机之一是规避惩罚。针对学生因惩罚而撒谎的行为,教师面临的是再教育的过程,但最为关键的是了解撒谎的原因。学生另一种消极的自我防卫行为是报复。教师要把报复行为看作学生的正常反应,不能因此就将学生评价为品德不良的人。这类学生属于认知发展阶段较低阶段的个体,一方面,教师引导个体能够达到更高阶段的认识;另一方面,培养个体自我调节与自我建设的能力。惩罚对个体自我教育产生消极影响:惩罚会削弱个体的内在惩罚机制、会引起个体的消极顺从、会引起个体自我评价的降低。其消极影响的消解主要通过以下途径:首先,惩罚要尊重学生,不能因为惩罚而降低个体的人格。其次,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间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基础。再次,教师必须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教师要把学生作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来看待,必须尊重学生的意愿、需要、情感,注意唤起学生主体内部的自我教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