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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学领域,经济行为嵌入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是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社会行为,但并不能全方位诠释作为经济行为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中个体行动者间的行为互动模式.社会资本理论作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自新经济社会学中演化出来的最具影响的理论概念之一,为解读社会关系结构中个体行为间的互动模式,社会资源的聚集及其社会身份的认同等问题引入了全新的研究视角。尤其是将其放置于我国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社会互动模式中,承载着一定信任和互惠性社会关系的宗教,通过一系列具有明确目的性的行为活动在实现其社会资本聚集的同时,也成为一种“共识性”文化形成了包括社会规范、社会道德等制度性的“新“身份。在我国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区域的西南部拥有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彝族,作为西南腹地少数民族之一,在其历史变迁与发展的过程中形成并创立出独立的语言文字、社会制度、天文历法等丰厚的文化精髓。毕摩作为具备一定科学知识的社会阶层,在成为彝族这一特定群体共同感知、认同且信仰的主体时,其传承的一系列社会规范、社会道德也成为彝族群体内成员进行自我行为界定和组织身份归属的判断标准。毕摩文化是一种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综合性文化,不能单纯的只分析其对彝族社会意识领域的控制性功能而忽略其对彝族社会关系的建构性及彝族社会成员行为的指引性作用。毕摩的社会行为在凝聚起以血缘、宗族为强关系的族群力量时,也链接起彝族先民社会结构中社会各阶层间的弱关系。毕摩文化成为彝族社会群体对于世俗环境最为直接的意识反映与行为方式的思想溯源,也以其“权威性”的认同协调着彝族社会结构内各种社会关系,在历史经验中成为时间凝聚的民族特质,在文化情境中成为民族性的标识。 本研究从经济社会学角度出发结合宗教人类学的相关研究理论,在对现有文献资料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主要以我国西南部的凉山彝族自治州M县为主,探讨作为存在于彝族社会关系中的毕摩阶层,无论是在彝族先民社会结构中居于政治权力的核心地位,还是当代彝族社会关系中极具文化标向的气质领袖,其建立的与生产、生活相联系的神灵思想,在成为个体成员理性选择的判断标准和社会群体集体认同的精神意识时,也完成了包括情感互惠、思想一致和社会信任等社会资本的聚集。并以其“是谁,职责是什么,能够完成什么”的特定行为,在内部传承与外部链接中成为彝族社会成员理解社会环境,参与社会实践的思想根源。这种“神圣化”的职责在成为毕摩建立与巩固其在先民社会中居于统治阶层的社会身份的同时,也伴随着宗教性质的嬗变性演化成为现代彝族社会结构中满足群体心灵归属,寻求身份判断的文化象征。毕摩这种“非正式制度”的文化符号,在彝族社会结构中,因时间的进程给予了其社会关系足够运动的量,因空间的特定给予了其社会行为足够变动的质性范畴,在实现毕摩自我身份的不断强化的同时,也实现了其社会资本的“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