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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当今全球的核心问题。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发展低碳经济是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认为,努力把构建资源节约型以及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定为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工作。低碳经济的培育与发展需要政策、技术、金融资本三位一体的支持,其中金融的支持最为重要。大力发展低碳金融成为实现我国经济转型的必要条件。低碳产品具有准公共产品特征,表现为投资金额大、投资回收期长、风险高、利润预期不明确等特点。因此,低碳金融的外部经济性与商业银行追求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经营目标存在矛盾,导致我国低碳产业陷入融资困境。因此,解决低碳经济融资问题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而政府的相关举措将会影响到具体政策的效果,然而政策性银行恰恰能够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的主要桥梁,发挥着培育和改良低碳市场的重要作用。政策性银行在我国低碳金融体系中应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低碳经济建设。一方面发展低碳金融业务是政策性银行推动经营转型,促进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政策性银行通过开发性金融可以破解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特征以及风险敞口等问题,实现构建碳金融市场以及建设市场具体制度的新目标,并且由此拉动碳金融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政策性银行在拓展低碳金融业务过程中可以采用开发性金融的运作模式,即首先通过政府的角度选择项目的入口,进而开展相关的开发性金融孵化工作,最后实现市场的出口。同时,政策性银行还应积极完善拓展低碳金融业务的支持体系,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