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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源于西方,是西方历史发展的产物。法治不仅作为一种秩序在西方得以确立,而且作为一种理念被西方大众所信仰。经过我们长期的努力,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显著的成效,但是,由于我国历史根源以及特殊的国情,我国在法治发展过程中仍面临着许多的难题,这其中包括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等情形。因而,为解决这一典型性问题,学界提出法律只有内化为人民心中的信仰,法治建设才能够进一步推进。然而,基于不同学者的视角,法律信仰已经成为学界争论的焦点。故笔者客观梳理“法律信仰”命题的基础上,提出促成中国法治信仰的确立。基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我们奋斗的目标,法治作为一套法律规范体系,已经成为人们的价值共识。再者,现代中国法治实践形态的艰巨性导致法治精神的整体性缺失,促成法治信仰的确立不仅能够增进社会公众的凝聚力,而且能够稳定社会群体对法治的期待。然而,凝聚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又需要法治状况的良好,因而保障立法、司法、执法等的良好,才能够促成法治信仰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