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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进行一场法制现代化运动。这一运动是在外压内忧之下进行的。发展中国家为了尽快追上发达国家,实现法制现代化,只好“睁开眼睛看世界”,学习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法律移植。本文试图就这一问题作一些探讨,以求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提供一点帮助。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法律移植的内涵。移植从语源上来自植物学和医学。法律上的移植显然是医学意义上的移植,而非植物学意义上的。它可以相当于我国通常所讲的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法律的借鉴和吸收等,有时似又比借鉴等词有更多的意义,但它们之间并无实质上的重大差别。第二部分阐述法律移植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从两个角度谈:一是理论角度,分三个方面,分别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文化交往角度以及法律具有继承性角度探讨其必然性和必要性;二是客观现实角度,也分三个方面:(1)经济的全球化必然引起法律的全球化,出现更多的法律移植现象;(2)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也决定其必然性和必要性;(3)法律移植是法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第三部分阐述法律移植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也是从两个方面探讨,一是从具体实例中看法律移植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主要以日本的三次大规模的法律移植为例;二是从理论角度探讨,具体从经济、政治及文化等方面来探讨。第四部分阐述法律移植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包括:(1)法律移植与全盘西化的关系问题。笔者认为,法律移植不等于全盘西化,我们也不要因惧怕全盘西化而拒绝学习西方;(2)法律移植与法的本土化的关系问题。法的本土化即用本土来“化”移植过来的法律,但更强调的是“化”而不是本土;(3)法律移植具体操作中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有法律移植的标准问题、法律移植的整体性问题和法律移植的风险问题。总之,法律移植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种必然现象。我们国家在进行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中,一定要认真研究、充分利用法律移植这一条捷径,从世界范围内移植对我们有利用价值的法律。当然,要有长远眼光,切勿急功近利!毕竟,法制现代化建设不是一项比快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