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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研究常州市篮球裁判员职业态度,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篮球裁判员人才培养的对策,本文采用文献资料、问卷调查、专家访谈、逻辑推理、数据统计等研究方法,数据主要来源于本研究制定的篮球裁判执业态度量表。研究结果表明:(1)常州市篮球裁判员的年龄、性别结构较为合理,以中青年裁判员为主,裁判员职业主要以教师为主。60%以上的裁判员具有10年以上的篮球裁判执裁经验,且多人具有执裁省市篮球比赛的经历。(2)常州市篮球裁判员的执业责任感较强,国家级、一级裁判明显高于二级、三级裁判;30岁以上的裁判员高于年轻裁判员;裁判员执业责任感男、女性别之间没有显著性差异。(3)常州市执裁10-30之间的裁判员执裁能力较强,执裁30年以上的老裁判与执裁10以下的年轻裁判员的临场执裁能力相对较弱,年轻裁判与中青年裁判之间具有显著性差异。总体来看,常州市篮球裁判执裁能力不足,影响裁判员执业态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4)常州市篮球裁判员个人发展取向一级裁判员晋升愿望最强,二级、三级裁判员由于上升机会较少,个人发展取向不强烈。体现在团队合作,一级裁判员与上下沟通、配合比较积极、主动,国家级裁判员次之,二级、三级裁判员团队合作、配合意识不强。(5)常州市篮球裁判员执业态度自我评价结果呈现,裁判等级越高,自我评价得分越高,且男性裁判员自我评价得分明显高于女性裁判员。说明高等级裁判员、男性裁判员的执业态度更积极,自我发展的内驱力更强。(6)影响篮球裁判员执业态度的主要因素是裁判员执业经验、人际关系和心理特征。建议:(1)成立地方各级篮球裁判委员会、加强篮球裁判员管理;(2)以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为契机,加大强篮球裁判员队伍培训;(3)挂靠高校,培养青年裁判员;(4)普及篮球运动,为篮球裁判员增加执裁机会;(5)注重女性裁判员的培养;(6)激发篮球裁判员执裁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