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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流转是完成“确权发证”主体工程后福建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下一个工作重点,也是农林经济界共同关注热点与研究前沿。当前,国内外对集体林权流转的研究集中于流转意义等理论层面探讨及农户流转行为意愿的实证分析,缺乏对林权流转形式、流转价格、产权交易市场等方面的研究。由此,开展如上相关命题的研究是一个具有非常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的课题。本文选择产权理论、规模经济理论、资源配置理论、地租与地价理论搭建分析框架,对林权、林权要素、林权内容等相关概念进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林权流转特征、障碍及其影响的分析,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事实依据,也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通过对当前福建集体林区最常见的四种林权流转方式的分析,得出不同方式的内涵、表现形式及其优缺点;通过当前林权交易运行机制研究,提出优化其运行机制的新思路;通过对林权流转驱动力及供求层面约束的分析,深刻揭示一般性林权流转市场形成的动力源泉与当前市场供需双向乏力的结构性因素;分析林权流转收益理论评价方法基础上对邵武市10年来林地使用权理论与实践收益的差异分析,揭示了林权流转价格不合理的突出矛盾;通过对永安林业要素市场建设成效效评价的研究,认为要素市场建设取得较好绩效,但还存在信息体系建设滞后等一系列缺陷;最后,作者讨论了促进福建集体林区林权规范、有序发展的相关对策。本文研究主要结论如下:第一,相关数据分析表明,林权流转市场表现出参与主体多元化,交易内容多样化,林农流转意愿不足,流转数量逐年萎缩等特征。流转中存在的一些系统性与非系统性障碍,使得现行制度设计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没有很好起到优化资源配置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由此可能产生一系列的经济、社会与生态风险。第二,拍卖形式流转林权更为公开、公正,但对缺乏资金支持的个体林农产生天然排斥,造成新的不公平;林权租赁的程序简单、交易费用少,但通常缺乏规范性约束,容易产生新的合同纠纷;股份合作经营模式既能克服经营规模不经济,又能避免林权过度集中产生的社会问题,是政府较为提倡的一种资源配置形式,但该组织形式对组织内部制度规范提出较高要求;林权抵押是一种创新性金融产品,但当前在贷款周期、贷款额度、抵押物对象等产品设置上存在较大缺陷;以林地使用权租赁为对象的林权交易机制研究表明,定价机制与流转渠道是当前交易机制的最大缺陷,而通过引进第三方交易平台及分期协议付款方式能克服以上弱点。第三,一般分析表明:比较利益差异、经济环境保障、科教文化因素、林权流转制度及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是形成林权流转的驱动力,其中,比较利益差异是关键;基于供求约束理论分析认为,林地多功能保障作用及林农经营林业的良好预期严重抑制林权市场供给。林业产权残缺与比较利益低下是林权市场需求乏力的主导因素。第四,以林地使用权流转收益为研究对象,理论辨析不同收益评估方法适应性基础上通过邵武卫闽林场不同地类等级林分生长模型计算10年来林地理论收益,并比较不同区域政策规定的国营林场对集体组织实际支付的林地使用费。结果表明,当前集体林区国有林场、国有采育场向乡村集体组织支付的林地使用费普遍低于林地理论价格,集体组织及林农的利益受到损失。第五,理论探讨林权交易市场的组成要素、市场形态与市场功能;根据设计的评价体系,选择永安林业要素市场为案例分析对象,以层次分析法结合模糊综合评判法评价要素市场建设成效。根据最大隶属度法,永安林业要素市场建设成效综合等级应该为优等,评语集量化后的分值为85.73分,说明要素市场建设取得良好成绩;对各子系统评价表明,要素市场在信息体系建设、人员及经费配置方面还有待改进。第六,提出促进福建集体林区林权流转的策略建议,包括社会保障、劳动力转移、产权制度建设、流转制度及市场体系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