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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是一个长期产生且需要长期治理的问题,单靠政府一方很难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而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农户是政策、项目实施的主体,理应积极参与到治理过程中去。但在实际生活中,农户的环保意识较低,认为公共产品和服务理应由政府提供,并没有为此付费的习惯,因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的实践停滞不前。基于此,本文以克拉玛依小拐乡三个农村地区为例,研究在农村地区有关生活垃圾治理方式改进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并通过Logit回归模型与OLS回归来分析该地区农村居民是否愿意为生活垃圾处理的服务付费及其影响因素,并进一步测算了农户的支付意愿货币值。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三部分:一是以小拐乡三个行政村为例来研究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是如何产生与治理的,即现状调查。对小拐乡农村生活垃圾的前期产生与后期处理现状展开分析,研究当前制约农村环境改善的瓶颈问题,找出需要改善的方面;其次是农户生活垃圾处理的支付意愿研究。首先对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对当前垃圾治理的满意度进行分析,其次,从农户的个人特征和家庭特征入手,分析农户是否愿意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进行付费,并进一步测算了农户的支付意愿货币值;三是从效用理论水平出发,构建农户生活垃圾处理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的理论模型,通过Logit回归和OLS回归分析了影响农村居民是否愿意为生活垃圾处理服务付费的因素以及付费多少的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农村居民不仅缺少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等“硬件”,而且还缺失较高的环保意识等“软件”。从农户支付意愿的研究结果中得到,77.61%的农户愿意为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支付相应的费用,对支付意愿的进一步分析结果显示,小拐乡农户对生活垃圾处理的支付意愿水平为5.8955元/户/月,70.75元/户/年;同时,研究发现农户的年龄、受教育水平、是否为村干部、家庭住房距村垃圾收集点的远近、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口规模、家庭在学人数、环保意识以及是否提供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是影响农户支付意愿与支付水平高低的主要因素。由此可见,小拐乡农户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支付愿意强烈,并且政府可以通过转变职能,加强农户作为“主人翁”的责任感,把农户逐步培养为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要责任人,增强农户参与生活垃圾治理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并进一步增强农户环保意识,从而创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实现以市场为基础的生活垃圾处理托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