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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之下,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导致了代理问题的产生。信息披露制度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通过强制性要求上市公司对外公开信息,保障了外部人获取上市公司信息的权利。信息披露为各项公司治理直接机制发挥作用创造了前提条件,信息的传播性也使得其本身成为一种监管机制,从而通过直接与间接的方式发挥公司治理作用。财经媒体作为资本市场中重要的信息中介,能够改善信息披露外部环境,提高信息的传递与使用效率,对信息披露的公司治理作用产生影响。因此,本文基于财经媒体的信息中介视角,探讨信息披露与代理成本的关系,及媒体参与信息披露过程对此产生的影响。本文首先阐述研究背景、意义、方法和思路,对代理成本理论及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其次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声誉理论,分别梳理信息披露对代理成本的影响及媒体报道对信息披露的影响,以此为基础综合阐述媒体报道的参与下信息披露与代理成本的关系;再次对我国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和财经媒体发展历程进行阐述,以深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例,分析信息披露与媒体报道现状;最后对信息披露与代理成本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在直接检验二者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从财经媒体的信息中介视角进行检验,首先依据是否受到媒体报道构造虚拟变量,讨论上市公司受到媒体报道与没有受到媒体报道时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效用上体现的差异,然后以媒体报道次数的中位数为划分依据,将样本划分为报道次数较多与较少的两组,讨论媒体报道次数对信息披露与代理成本关系的影响,考虑到媒体报道的非随机性可能产生样本选择偏误,同时以多元回归方法与heckman两步法对模型进行估计,得出实证结论。研究结果表明,信息披露能够通过媒介路径、监管路径和声誉路径影响代理问题,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能够抑制管理层过度在职消费行为和资产无效使用行为,降低代理成本。由于媒体具有信息中介作用,能够通过促进信息的传递与使用对信息披露的公司治理作用产生正面推动,上市公司受到媒体报道的次数较多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能够体现更为显著的积极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