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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快速推进,社会大众的法治意识逐渐提高,这对我国现阶段的司法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自从裁判文书公开上网的政策开始实行,裁判文书的说理日益成为大家关注的热门话题。由于刑事判决书所承载的刑事处罚更为严厉,如果刑事案件处理不当,则会导致相应的冤假错案的产生。例如,近几年出现的赵作海案、张氏叔侄案等,一度引起了社会大众的怨愤和恐慌,使得当事人及社会大众对司法公正产生了质疑,因此刑事案件的裁判逐渐成为社会大众的关注焦点。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加强对刑事判决书中的说理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提高对刑事判决书的说理,一方面是贯彻司法公开的必要举措,另一方面其作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础,对于严格司法,实现司法公正以及法治改革的推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新时代下法治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使得刑事判决书的说理改革也被提到了新的高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一是说理过程中事实认定缺少依据,证据分析论证不充分,有关事实认定与证据采用之间的自由心证部分需要法官作出合理的阐述说明;二是通过刑事判决书的实证分析,发现辩护意见在判决书中体现不足,一部分的判决书中缺乏对辩护意见的正面回应,因此很难体现出辩护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三是判决书中的判决理由不够详细,即针对定罪量刑部分的说理不够充分;四是刑事判决书的说理风格单一,法理、情理方面阐述不足,导致判决书在当事人及社会大众面前缺乏一些认同感和接受度。通过对现阶段的刑事判决书说理问题的总结,发现问题所产生的原因,从而针对性的提出改进和完善措施。在新时代下,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也发生了改变,反映到司法领域表现为社会大众对于法治生活的美好需求和期待。因此,完善刑事判决书的说理,必须从法治改革目的出发,找到说理改革的突破口,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提高人民群众对于刑事判决书的可接受度,在法官和民众之间形成一种良好的法民关系。即刑事判决书说理的发展,需要强化程序正义的理念以及说理的重要性,以立法模式明确说理标准,建立完善的法官配套制度体系等,从而增强判决书的说理程度,进一步促进司法体制改革,最终实现我国新时代下法治改革的完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