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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振兴乡村经济。在城乡二元背景下,农村留守妇女是乡村建设的中坚力量,其组织化程度的高低影响着乡村振兴的进程,但是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是很多。本文着眼于各类因素对农村留守妇女组织创新的影响程度,以期能够有针对性的提出促进农村留守妇女组织发展的建议,推进乡村振兴。本文运用制度演化理论中的创新机制即研究生成的机制,同时根据目前农村留守妇女组织创新存在的制度供给有限、市场化程度差、生产的惯例性明显、组织间学习交流较少等问题,提出了农村留守妇女组织创新的研究假设和影响因素。同时,结合制度演化理论的基本要素即制度、惯例、学习和市场,构建出四大类影响要素。其中主体类因素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民族、年收入、家庭地位及留守妇女组织的登记注册情况;行为类因素分别指丈夫、政府、组织等客体的行为;认知类因素包括自我意识、男女能力、组织意愿等方面的认知;制度类因素包括政策法规、组织间的交流学习等。根据spss分析结果可知,四大类因素与农村留守妇女组织创新均显著相关,且认知类因素对其他三类因素与农村留守妇女组织创新之间存在调节作用。随着农村留守妇女自身认知水平及对妇联作用认可程度的提高、结社意愿的增强,政府行为的影响力度也在不断的加大。因此,根据回归分析和调节作用结果,认为农村留守妇女组织创新受到政策法规、组织学习、个人的惯例性思维及与市场衔接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从而提出了建立与农村社会相适应的制度法规,建立组织交流平台,加强对留守妇女的培训,提高留守妇女认知水平,畅通资源渠道,完善市场秩序,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