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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何种意识形态的社会,还是人类社会的各个时期,法官都是当时社会中公众对公正期许的“代言人”,是法律公平正义的象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经济的体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官职业道德是作为法官执行法律和维护社会正义的内在因素,也是维系司法公正的基础。面对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强化依法治国成为必然。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行为规范》。新形势下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存在哪些问题?如何破解?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山西省高院、晋城市中院、安泽县法院调查,试图在此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法官职业道德同其他行业的从业者相比具有程序性、政治性、强制性和示范性等特点。在法官职业道德相关内容做出调整的新形势下,法官职业道德内容主要包含了忠诚法律与公平公正、审判独立与清正廉洁、勤勉文明与职业自律等内容。在新形势下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同之前规定相比,着重于树立法官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笔者通过问卷和走访的社会调查方式,对山西省高院、晋城市中院、安泽县法院进行了法官职业道德的社会调查。通过调查发现:法官职业道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不切实、司法行政制度划分不明确、法官任职考察制度不规范、法官独立司法制度不健全、法官执法监督制度不完善等;引起这些问题的原因有:法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传统司法文化落后、现行行政管理制度和法官保障制度滞后、以及整体社会环境方面公民维权意识淡薄等等。为此笔者提出在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行为规范》的新形势下,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应该从规范法官教育制度,提升法官素质;明确司法行政关系,巩固法官地位;强化法官奖惩机制,确保法官廉洁;建立法官职业道德的约束机制;改革法院管理制度,维护司法独立;建立法官保障制度,引导法官自律。另外在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实践中,要注重以领导干部为主体,进行法官道德的情感教育,提升法官道德意志和信念。注重法官道德建设的实践性是本文的一个最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