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产业集群是在某一特定的领域中(通常以一个主导产业为核心),大量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及相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由密切联系而形成的企业间的信任关系是产业集群发展的优势所在,这种信任关系是无形的契约,它的存在大大降低了道德风险从而使企业间的交易费用也得以降低。集群的发展需要良好的市场条件,完善的集群基础环境,有利的经济制度,合意的文化传统和历史底蕴,政府政策等众多因素的支持。而制度与文化的因素,直接影响到集群的效率。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而非正式制度,特别是文化的因素,是集群演进的精神所在,也是地区间所不能模仿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产业集群中的人格化交易逐步被匿名的市场交易所替代,非正式制度治理经济交易的功能受到了严重削弱,并逐渐被正式制度所替代。近年来,产业集群以其独立的外部经济效应、创新与扩散效应、区域品牌效应吸引了经济学家、管理学家和产业政策制定者们的注意,它不仅促进了所在地区的经济增长,也增强了区域的核心竞争力,因而许多国家的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将地方集群战略作为其区域政策或产业组织政策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当前学术界对产业集群理论的研究不够深入,也不够系统,故至今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可以指导地方政府集群治理实践的理论体系。本文通过综合分析产业产业集群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结合福建台资企业的产业集群发展的实例,试图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范式,分析产业集群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凭借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深厚的历史渊源,一度成为台商投资大陆的热点地区,产业相对集中,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闽台的“五缘”关系——非正式制度安排,促进了早期台资企业相对集中在福建。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非正式制度逐渐被弱化,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台资“西进北移”,福建被边缘化。为了促进产业集群的发展,进而提升区域产业的竞争力,福建必须强化制度供给,形成稳定的制度结构,使集群与制度相互促进,不断发展,而正式制度由政府强化实行。政府通过改善投资软环境,如力争国家政策支持;构筑畅通的交通大动脉,制订和出台优惠政策等,促进产业链的形成。总之,在产业集群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上,政府应努力推进制度规则的建立与完善,保证集群间企业的契约得以有效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