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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热衷于采取“高送转”分配行为的现象诱发了理论界及实务界的高度瞩目。上市公司“高送转”分配行为层见叠出尤以创业板为甚,自创业板开板以来,其上市公司“高成长”、“高送转”等特点一直以来都是被各方瞩目的关键点。引入机构持股被认为是我国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转型的必然选择,机构投资者近年来无疑得到了快速且多元化地发展,而其异质性特征会导致自身行为选择的不同,异质机构持股所能发挥的作用应当受到关注。文章主要探索公司成长性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采取“高送转”分配行为可能性的影响,以及异质机构持股在二者关系中所起到的调节作用。文章以信号传递理论、流动性理论、融资优序理论、股利生命周期理论、机构股东积极主义等作为理论依据,通过文献回顾与梳理并结合分析进行假设,选取创业板市场中2012-2016年的495家公司作为样本,从其盈利、营运、偿债、发展及创新能力等层面采取因子分析法来综合衡量其公司成长性,并进行Logistic模型回归,以验证创业板公司的成长性对其采取“高送转”分配行为可能性的影响以及异质机构持股在二者关系中所起到的的调节作用。文章研究结果表明:(1)通过因子分析来综合评价创业板公司的成长性,发现其在不同的公司间存在着较大差异;(2)公司成长性是创业板公司决定采取“高送转”分配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3)不同类型的机构持股会对公司成长性与创业板公司采取“高送转”分配行为可能性之间的关系产生不同的调节作用:其一,压力抵制型机构持股对公司成长性与其“高送转”可能性之间的关系起到正向调节作用;其二,压力敏感型机构持股对公司成长性与其“高送转”可能性之间的关系起到负向调节作用。最后,基于所得到的研究结论,文章反观投资者对于创业板公司的普遍认识、上市公司“高送转”分配行为层见叠出的现状以及异质机构持股对于被持股公司所形成的影响,进而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