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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从知识产权相关立法以及保护水准来看,我国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国际标准,这对于我国的实际国情来说,有“竞高”之嫌。为建立“创新型国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从制度上保证研发人员持续创新的热情,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乃历史大潮。
但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合法垄断权,如果权利人使用不当势必造成滥用,其损害的将是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保护创新、激励创新不应仅仅从权利保护入手,防止权利滥用也是保护权利的重要方式。尤其是当下,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除了利用国际条约以及其他多边机制形成的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之外,也在肆意利用很不完善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体系,滥用知识产权,阻碍当地国的自主发展。因此规制知识产权滥用成为必然。
本文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首先介绍了与知识产权滥用相关的基本知识。该章的第一部分主要围绕着知识产权、权利滥用、知识产权滥用等几个概念进行分析比较,并得出笔者自己的观点。第二部分就知识产权滥用的理论依据和起源展开研究,分析了民法上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也比较了衡平法上的“不洁之手”原则。第三部分点明了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紧迫性和重大意义。
第二章的重点是介绍世界上部分先进国家及地区的经验做法,主要以美国、欧盟以及日本为例,并指出了其借鉴意义。
第三章阐述了我国知识产权滥用法律规制的现状,并做了作者自己的评析。
第四章作者着重提出了如何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制体系,也谈了笔者对知识产权战略的一些思考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