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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于80年代,兴盛于90年代的翻译文化转向给我们带来了不同领域的多种研究视角。其中,从阐释学角度考察翻译的主体性问题吸引了很多学者,研究成果诸多。然而,还有不少学者心存担忧:过多的从阐释学角度考察译者的主体性问题会为译者主体性的扩张提供理论依据。 这篇论文是对该问题的回应。通过对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阐释学的考察,说明这种担忧源自于对二位大师的阐释学的一些误解。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阐释学并没有为译者主体性的盲目扩张提供理论依据,相反,他们认为译者是永远不可能盲目发挥他们的主体性的。译者主体性的发挥是为一些因素所限制的。那么这些因素是什么?本文作者选取诗歌的翻译作为范例进行分析,并得出三个法则用以规范诗歌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