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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职权,它对于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法院判决的公信力、保障被执行人人权以及维护法治和保障刑罚目的的实现方面具有重大价值和意义。基于刑罚执行监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本文将从刑罚执行监督的概念出发,逐步深入探讨刑罚执行监督制度的存在历史、发展演变以及其他国家对于刑罚执行监督制度的规定,然后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我国当前刑罚执行监督在制度上和具体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弥补这些问题,从而使我国目前的刑罚执行监督制度更加完善。本文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首先介绍了什么是刑罚执行和刑罚执行监督,并探讨了刑罚执行监督存在的必要性及其意义,即任何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都应该受到监督和制约以防止国家权力被滥用和错用,刑罚执行的活动也不例外,刑罚执行活动是执行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国家对犯罪人实行刑罚,以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从而实现刑罚的预防犯罪目的的活动。这种将法院的纸上判决变成现实的活动必须要依法受到追踪和监督,这样的监督活动能很大程度上对刑罚执行主体的活动进行制约,使他们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最终保障刑罚执行得以依法、顺利进行。第二,介绍了我国刑罚执行监督制度的历史沿革并详细介绍了目前我国刑罚执行监督制度的特点与原则。通过对中国古代各个朝代的刑罚执行监督制度进行介绍,能够更好的了解刑罚执行监督制度是怎样产生和发展的,从而建立起对刑罚执行监督制度更深层次的理解。我国目前的刑罚执行监督制度是其经过长期发展的最终成果,也是现历史阶段真正发挥作用的制度,因此是介绍的重点内容。第三,介绍了国外几个主要国家关于刑罚执行监督的制度设计。这一部分主要作为了解性的介绍,不做深入的探讨,各个国家对于刑罚执行监督的规定各不相同,这是由相应的政体决定的,但是该制度设立的实质目的是一致的,就是通过对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观察,对执行主体的活动进行制约,确保刑罚执行活动依法、有序进行。第四,分析目前我国刑罚执行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例如检察机关的监督是事后监督,其监督的力度很弱;检察机关主要是对自由刑和死刑的执行进行监督,对财产刑的执行监督还是空白、对资格刑的监督力度很弱、规定模糊等等。第五,有针对性的提出改善我国刑罚执行监督现状的措施,例如完善立法,进一步细化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的程序和方式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加大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过程的参与程度,使监督不再局限于事后,通过采取这些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弥补我国刑罚执行监督制度存在的缺陷,进一步提高监督的质量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