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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国务院发表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地取消了电信业市场准入的限制,为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民营资本在进入方面特别是对基础电信业务领域的进入仍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因此,当前民营资本如何进入、进入后如何保持电信业的稳定发展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本文的主要工作表现在:
本文首先引入了可竞争市场理论,为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提供了理论基础,并且在此基础上从民营资本自身、电信行业、国家政策体制三个方面分析了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进入障碍;
然后,对民营资本进入的业务领域、时机、地点等给出了解决思路,并在进入方式部分给出了虚拟运营商、项目融资、设立投资基金以及承揽外包业务等多种可供选择的路径;
最后,针对当前存在的分歧及人们关注的问题,分别给政府和民营资本持有者提出了对策建议,对政府的建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营资本进入后如何保证通信网络安全、如何保持电信市场秩序不被扰乱,二是如何给民营资本创造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
对民营资本持有者的建议主要集中在如何通过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尽可能的减少沉没成本,如何通过制定正确的战略经营策略在复杂的竞争中生存发展下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