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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提高及保证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效率的现实需要出发,基于农村金融市场的相对独立性、边缘性、二元结构、县际分割与县际竞争、合作金融与商业金融及政策金融并存等特性及交错复杂性,引入复杂系统观,对SCP分析范式进行扩展,辩证看待结构、行为、绩效的互为因果关系,综合政府作用及复杂系统演化的新动力、新机制,对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效率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
主要结论及建议如下:
(1)总体农村信贷市场介于垄断竞争和寡头两个类型间,因存在众多中小金融企业和产品差别,前一特征较明显;合作金融机构在农户贷款市场及县域信贷市场的寡占特征突出;农行等全国大型银行在金额较大、周期较长的项目贷款市场仍居垄断地位。
(2)产品差别化是市场结构的主要成因,而农村金融业务特点和地缘特性、法人性质、资源分割、县际竞争、社会文化背景及人脉关系等是农村信贷产品差别化的特殊成因,合作金融的部分“公益性法人”性质也强化了其地缘特色和产品差异。
(3)合作金融法人机构己普遍转向获取规模效率,但不充分;其适度地域应以县为界,这客观受制于属地原则、资源分割及县域间发展不平衡,却有利于促进总体市场竞争性;近年来其工资福利及费用上升抬高盈亏平衡点和服务成本,贷款利率也上浮较高,值得关注。
(4)全国大型银行为避免降低规模效率,对增设县域农村网点极为敏感,近期不会大举布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小而专”优点,但其中不少因规模过小而难保流动性和实现风险分散及财务平衡。
(5)可将借款人分为常规型农户、项目贷款户、项目利益联接群体三类,并针对各自情况利用不同的制度与组织型金融创新来解决担保难题和管理风险。
(6)用不同成本收益指标判断,常规型农户一般能承受目前贷款利率、甚至高利贷,但却以牺牲其相当部分劳动货币报酬为代价;用资金影子价格等指标判断,后两类借款人也基本适应现行贷款利率,但存在行业压力差异。
(7)近年来,由于“三农”与涉农金融机构相互促进发展、支付结算等技术效率迅速提高、主力机构普遍取得规模效益、利率水平基本适宜,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效率在总体上获得了帕累托改进。
(8)建立与完善土地金融、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发金融及增加公共支出,并形成金融机构间分工协作、相互促进的综合效率,推进制度及组织型金融创新,有效解决基层网点不足等。
(9)要继续促进市场竞争,抑制垄断负面影响和改善农村金融产业组织缺陷。为此本文提出一个指标体系,可用于划分市场结构,评价贷款定价适宜度、金融服务满足度、市场组织改善度等资源配置效率,和技术效率、经济效率、制度及组织型金融创新等,并对相应调控手段及参数确定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