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健品作为我国商品市场近几年迅速风靡起来的一类产品,在短短的时间内以迅猛的速度发展起来。究其原因,保健品广告的大力宣传起了关键性作用。可以说,没有保健品广告的推波助澜,保健品就不会有今天这样愈演愈烈的火爆销售局面。在我国商品市场上保健品作为一类特殊商品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保健品广告作为其宣传的手段,自然成为法律法规重点规制的对象。特别是在我国当前保健品广告市场虚假广告泛滥,严重损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肆意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这一系列市场规制法律法规所不能容忍的情况下,法律法规如何对虚假保健品广告做出有效规制是我国当前保健品广告监管法律法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消费者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也是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制度的潜在制定者,其在实质上应当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性的权利。但是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权益有普遍弱化的倾向,最重要的表现就是权益受到侵害却得不到有效的补救,侵权者无法受到应有的惩罚。具体在虚假保健品广告侵权领域,消费者被侵权的现象普遍且损害严重,但实践中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及时维护、损失得以足额赔偿的案例却是凤毛麟角,消费者权益救济缺失的尴尬处境在较长时间内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消费者的弱势直接导致了虚假保健品广告的肆意妄为,市场经济中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失衡现象再次凸显出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遭践踏,法律的权威性遭亵渎,这种非正常的市场经济现象亟待纠正。虚假保健品广告的法律规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包含了若干理论上的争论,理论争论的目的在于如何能够更好的在法律规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找到更切实可行,更具有操作性的契合点。理论上关于解决手段与方法的研究不能囿于国内法的范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与完备的立法例是我们参考的重要材料。既然借鉴了立法,但是不能拘泥于现成的国外研究成果,而应该在此基础上实现自我创新与自我发展,在不断突破现有立法框架下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立法监管机制,最终实现虚假保健品广告监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双赢。有鉴于此,本文就虚假保健品广告的法律监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展开研究,从不同的视角提供多种具有实践操作意义的法律方法与手段,为今后的立法提供一些具体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