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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大众化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总趋势。伴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持续大幅增长,高等教育质量日益受到教育界乃至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高等教育数量上的快速增长,必然要求高等教育质量的保证和提高,然而这需要以高等教育经费的提高为依托,这对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改革提出了要求。随着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经费来源呈多元化趋势。但是,政府的财政拨款始终是高等教育最重要的经费来源之一,财政拨款在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作用不仅不能削弱,反而要进一步强化。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公平、有效的财政拨款方式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现行的拨款方式沿用过去的“综合定额+专项补助”方式,这种分配方式适应了以教学为主的高校的拨款,但是很难刺激高校的科学研究发展,缺乏对高等教育的学术激励作用,更加影响了高等教育的质量提升和办学效率。因此,改革高等教育拨款方式,大力倡导科学合理的拨款机制显得更加迫切。高等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其资源配置方式应符合公共性及市场性的双重特点,因此,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机制与模式根据国家的政策选择倾向采取不同的方式。我国的高等教育财政拨款制度经过五十几年的演进,有了较大的成效,但当前的拨款机制仍存在着诸多的弊病。对比发达国家先进的拨款机制,我国的不足体现在如下方面:公平与效率的不平衡、中央集中拨款的限制、拨款中介组织的缺位、公开竞争与绩效评估理念不足等。根据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启示,针对我国高等教育拨款机制存在的不足,得出改进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机制的建议,包括强化法律的监督和保障功能,分项拨付高等教育经费,加强绩效评估在拨款中的作用,建立作为有效缓冲机制的大学基金委员会。